早报讯(记者 李正勇 实习生 黄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消费者权益成热点话题。昨日,成都市消协对外发布“3·15”典型案例。
去年2月26日,四川江油市陈某到成都市消协投诉,他于2012年1月2日在成都市某二手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台丰田凯美瑞240二手车,一次性付款18.8万元。商家当场表示“此车无重大事故、重大碰撞,也无水泡、无火烧等”,并写入了合同。后陈某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经常出现多种异状,2013年 12月陈某在秦皇岛4S店保养时才得知该车曾经被水泡。后双方在消协的调解下,按照合同规定,该公司退还消费者全部车款18.8万元并收回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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