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江油市太平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江发改[2013]168号),建设内容:拟在太平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配套新建6条城市支路,并同步实施地下综合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本项目融资总额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金额,即3290.5892万元(含设计、监理等前期待摊费用)。
二、融资单位: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三、融资投资支付期限及方式
1、融资保证金为65.8117万元(项目融资总额的2%),应于融资意向协议签订前转入融资单位指定账户。中标投资人的融资保证金可转为首次融资款,未中标投资人的融资保证金在甲方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无息退还。
2、首次融资款为项目融资总额的30%(987.1767万元),中标投资人应于甲方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融资单位签订融资协议书并将首次融资款转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如中标投资人在20日内未将首次融资款转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甲方取消其融资资格,融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3、后期融资款在项目开工建设后,由投资人按工程施工进度分三次转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由甲方按审定的工程进度款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融资款利息计算及偿还方式
1、融资款利息计算:
本项目所融资金在工程建设期间计算利息,即融资款转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次日起至还款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利息。
2、融资款偿还方式
融资款偿还金额由江油市财政局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及其他投资、核实实际转入融资款额、核算资金利息,在与融资人核对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确认。
本项目分期进行工程结算和计息支付,融资款分三个财政年度偿还,每年支付一次。由市财政局在每年12月底前统计并上报市委财经领导小组统一研究确定后执行。具体为:第一个财政年度内偿还批复认定额的40%(含息)、第二个财政年度内偿还批复认定额的30%(含息)、第三个财政年度内偿还完毕(含未支付的批复认定额和未支付款额累计产生的利息)。
五、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与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企业,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融资投标计划书及本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至融资单位: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6-3250825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3月10日
新闻推荐
西成客专工程四川段项目于2013年3月1日全线开工,计划于2017年11月30日竣工投入运行。目前,江油段各个节点建设正全速推进。西成客专线路北起西安枢纽,经宁强越大巴山后入川,进入江油市后接入成绵...
江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江油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