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法定验照时间已于2012年5月31日结束,目前仍有部分个体工商户未依法验照。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法规,现责令未验照个体工商户于7月30日前到属地工商所办理补验照。逾期仍未改正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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