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过在“赶集网”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挖机工、铲车工、工程管理员等虚假信息,将来自贵州、云南、湖南等地的7名被害人先后骗至出租房,以暴力方式强迫他们交出财物和银行卡密码。记者6日从涪城区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邓某等10人近日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9至14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5000至25000元,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2年。
2011年7月,来自贵州省德江县的邓某等人从江油到绵阳龙门新建传销窝点。邓某等人出资租下绵阳龙门镇小桥村4社魏某二楼一套3室1厅的房子,通过在“赶集网”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挖机工、铲车工、工程管理员等虚假信息,将来自贵州、云南、湖南等地的7名被害人先后骗至出租房,在被害人未主动交付财物或稍有反抗时,各被告人就采用扇耳光、拳打脚踢、用铁衣架打、用针扎脚背、头撞墙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有的被打得失去知觉,在被打得浑身是血的情况下,甚至还被踢飞起来再打。后强迫其交出随身携带的财物和说出银行卡密码,为了再继续获取财物,又轮番对被害人持续殴打十余小时,再将被害人控制在租房内,同时打着“传销”的幌子,在被告人中给被害人安排所谓的师傅,对被害人假以“传销”洗脑,教其销售所谓的产品,不准暴露其所处环境,强迫给亲属、朋友打电话,以出车祸或包工程等为由,要亲友打数十万元至被害人银行卡上,钱打到后,当即从被害人银行卡上取走。
短短半个月内,邓某等10名被告人在自己营造封闭的“独立王国”里,无视法律的尊严,先后对7名受害人实施抢劫。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身体健康、财产权被践踏、伤害和掠夺,期间被抢劫的现金、银行卡、手机、相机、计算器、手表等物品价值3万余元。后因其中一名被害人逃脱报案,被告人的暴行才得以暴露。
(高永飞陈敏本报记者安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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