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都是我一时糊涂,自己害了自己啊!”8月10日,杨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涪城警方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手铐,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记者获悉,从全国“破案大会战”开展以来,涪城警方相继破获信用卡诈骗案4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据了解,杨某某大学毕业后,于2006年4月在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分行办理一张信用额度为10000元的信用卡。刷卡消费几百元后,杨某某将卡借给朋友詹某某。随后,杨某某到外地工作,更换了联系方式,却忘记通知发卡行变更联系电话,信用卡的事情也被遗忘。
银行根据该卡的消费及还款情况,发现该卡已严重透支,同时存在不还款现象,持续累计该卡已欠本金及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共计15062.96元,银行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多次拨打杨某某留下的电话号码,却一直无法联系到对方。多次催还无果后,银行方面向公安机关报案。
杨某某归案后,万分后悔地说:“都怪我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我不仅要还钱,还要承担罪名,诚信也有问题,以后买房贷款都没法,后悔啊!”
几日前,涪城警方接到建行报案称,用户陈某在城区持卡透支消费20000元,经银行多次催款,陈某拒不还款,截至7月26日,陈某拖欠银行本金加利息共计27742.93元。涪城警方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过摸底调查,掌握到陈某的联系电话,随后通过说服教育、耐心规劝,陈某于近日主动到城厢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涪城区人)对恶意透支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会尽快把钱还上。目前,陈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取保候审。
据悉,在全市公安机关“平安四川、和谐绵阳”集中行动中,涪城警方多措并举,精心组织,重拳出击,相继破获了类似的信用卡诈骗案件达4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为国家金融部门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周韶 张勇 本报记者 李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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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10000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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