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国土资先行用地[2010]21号文批准,征用涪城区青义镇大龙村12队境内集体土地(详细界址请咨询当地队长)作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用地。为了加快该校的建设工程进程,请位于征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至2013年1月20日止,到涪城区青义镇拆迁办办理迁坟手续并将坟迁出。逾期未迁,将视为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作深埋处理。
联系人:袁仕文(电话18781126929)
陈仕良(电话13778112614)
特此公告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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