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25)日上午,市林业局接到热心市民举报,游仙区石马镇中科社区一大队有人非法捕鸟。得知该消息后,市林业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违法捕鸟装置进行了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据了解,这是绵阳市今年查获的首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现场:
四张大网猎捕候鸟
上午10时,记者跟随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看到地里架设着八根高约五六米的竹竿,横拉起四张宽约十余米的黑色尼龙丝网,等待鸟儿自投罗网。
经过一番调查后,执法人员找到了捕鸟装置的安装者杨某某和赵某某,并当场询问了他们在田里架设竹竿的目的。两人找出各种借口掩饰违法行为,谎称只是为了吓鸟,不让鸟儿损害粮食。
在执法人员再三劝导下,杨某某和赵某某承认了捕杀“三有”(有益、有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动物斑鸠和麻雀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即拆除、销毁了非法捕鸟装置,并对其进行了保护鸟类的环保宣传教育。据介绍,执法人员还将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示:
违法猎捕最高罚五千
目前,在绵阳市境内有绿头鸭、斑嘴鸭、骨顶鸡、小 、鸬鹚、红嘴鸥等10余种冬候鸟。每年的3~4月是冬候鸟北返的季节,少数人受利益驱使,打起了候鸟的主意,使用鸟网或猎枪捕猎候鸟。
为了防止猎捕候鸟事件发生,市林业局在三江库区、涪江、仙海、鲁班水库等候鸟主要分布区,加大了巡护力度。大力开展“保护迁飞候鸟安全,防止疫源疫病传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拉电线、布诱灯、张鸟网等非法捕鸟、贩鸟等行为。
市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介绍说,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益鸟,或在人口聚居区捕捉猎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的,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猎获物及其猎捕工具,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防止疫源疫病传播,若发现类似猎捕事件,请立即致电0816—2863162、2332631进行举报。
(李佐宾 本报记者 梁耀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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