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群众有什么好处呢?
答:一是明晰了农户的农村产权,产权受法律保护;二是产权可以进行流转,如出租、入股、抵押贷款等。
2、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农户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答:一是农户要积极参加村社组织的宣传动员大会、户代表大会讨论制定确权方案;二是配合资产管理小组成员摸清本户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是配合测绘队伍做好现场房屋、地籍的测绘和指界工作。
3、农村产权流转方式有哪几种?
答:农村产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
4、农村农房登记工作的基本原则
答:(1)依法登记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登记办法,由农房登记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农房登记手续,登记后的房屋权属受法律保护。(2)“一户一宅”原则。农房登记发证按“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超过“一户一宅”的房屋、附属用房、违法占地建房和未经规划许可的建房,一律不予登记。(3)简便简易原则。简化房屋登记程序,为农房登记发证提供便利;尽可能降低登记发证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5、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包括哪些范围?
答: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及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均属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范围。
6、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申请人类别?
答:(1)申请登记房屋为村民住房的,申请人应为该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建造、使用人。(2)申请登记为集体依法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申请人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7、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9、农村村民住房发生转移,哪类人不能受让?
答: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10、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和农村住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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