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晓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后修订和完善了《绵阳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多了解绵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伟。
记者:目前,绵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哪几大类别?
王伟:绵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分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两大类。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棚户区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国有垦区四类。
记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带来了希望。那么,绵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具体政策?
王伟:绵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的政策是根据国家、省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绵阳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绵阳市现行的政策如下:
(一)申请廉租住房政策:
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五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绵阳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74号),2013年4月22日发布执行。
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绵阳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并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绵阳城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惠民帮扶中心颁发的《绵阳市城镇困难群众惠民帮扶证》。
3、家庭无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由市住建局、财政局等七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2013年4月22日发布执行。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及条件:
以下三类人员,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00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①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②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2)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
①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②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
①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②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2、申请限制条件: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视为有住房资助能力,不能申请公租房。
符合条件的离异人员,离婚必须满1年(含1年)以上。
家庭拥有机动车且购置价在3万元(含)以上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由市房管局、财政局等十个单位联合制定的《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绵房管发〔2008〕51号),2008年4月24日起执行。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单身未婚青年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上)。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绵阳城区面向社会分配的经济适用住房只修建了一批,现已全部配售完毕。
(四)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政策:
《绵阳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12〕11号),由市政府于2012年发布执行。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5.5万元及其以下(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3万元及其以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单身未婚青年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离异人员申请的,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一年以上)。
2、申请人须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3、家庭无私产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4、拥有机动车且购置价在5万元(含)以上的家庭或个人,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记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性住房的申报程序十分关注,那么绵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有哪些程序?该向哪里申请呢?
王伟: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均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初审合格后报街道办事处、区(园区)住建(房管)局和市住建局,经四级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给相应资格证,参加选房或购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需详细了解绵阳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及申请、审核流程,可以登陆http://www.my-cen.gov.cn/?page=dispnews&classid=354,进入绵阳建设网住房保障中心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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