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在某大型房产网站和绵阳房产网上,看到高新区尚高·锦都楼盘刊登的广告,说交1万元可以额外优惠1万元,就心动想去订购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后,售房部给开了一张收据,告知收的是排号费,楼盘要到7月份才开盘。我到有关管理部门咨询,才知道该楼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收取购房者现金。”昨(29)日,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
记者调查
负责人称收“排号费”是“行业惯例”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22号火炬东街尚高·锦都楼盘,工地大门对面的一裙楼已修至2层,右侧的电梯公寓正进行地下室部分施工。
在尚高·锦都楼盘售房中心,一女置业顾问介绍,尚高·锦都楼盘从去年11月份开始收取排号费,目前排号已经过半,已收取了200多个排号费。
接着,记者采访了尚高·锦都楼盘售房中心现场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说:“收排号费,是现在绵阳城区房产商的行业惯例。”对于目前已经收了多少排号费?王经理先是说“不方便透露”,后又说“我们有200多套房子,收200多户也很正常。”
市住建局
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排号费”违规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李自忠介绍,11层以上的电梯公寓,有地下室的须建到三层以上,没有地下室的须建到6层以上,多层则须建到封顶,才具备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资格。还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占项目总投资额25%资金的银行投资证明等,缺一不可。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收取“排号费”行为违规。
律师说法
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购房者应警惕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房地产经营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诚信金”、“排号费”、“预购订金”等形式,向不特定买受人收取费用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开发商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因没有实物资产作担保,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本报记者 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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