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绵阳市出台《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建立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和应急专家组,分别负责组织、协调、研判、报告、预警、宣传及应急各项工作;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在重污染天气采取各项措施进行强制性污染减排。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督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限产措施,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实行限行、限区域通行;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建筑工地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清扫、冲洗除尘;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并强化天气预报,实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绵阳市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积极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对涉气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和餐饮行业严格梳理排查,落实治理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执法,对排放不达标企业,执行关停或限期整改,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源。加大对全市火电、钢铁、水泥、燃煤锅炉等高排企业的排查力度,严密掌控污染排放动态变化。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按属地原则,对以燃煤为主的工业企业,按一定比例限产减排或停产。
与此同时,市环保部门对“黄标车”实行淘汰,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和环保标志的核发。公安部门对新机动车排气检测情况,纳入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时的审核内容。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部门不得核发牌证、通过年审,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路。绵阳市还启动主城区煤改气工程,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作为强力推进雾霾治理的重要途径,并对燃煤企业列出改造时间表,确保“煤改气”工作稳步推进。
(裴力本报记者苏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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