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有效控制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日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了《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意见》,将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
文件规定,经专业机构诊断为结核病、慢性乙肝等疾病的患者,平时门诊检查、治疗的费用都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每年一种疾病最高可报销3000元,两种及以上疾病最高可报销5000元。该政策从报销比例、封顶线、报销范围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了肺结核、慢性乙肝等慢性病报销政策,最大程度地解决特殊大额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了解,绵阳市实施国家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以来,在为132万城乡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乙肝疫苗免费接种及肺结核、乙肝感染者复查治疗等惠民措施后,该项政策的实施又将进一步减轻肺结核、慢性乙肝等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推进绵阳市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本报记者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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