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罗强关于“群众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要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八小时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司法工作者充分利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4小时休息时间,到一些群众相对集中地,开展法制宣传。
据介绍,“八小时外”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00-9∶00,下午5∶00-7∶00,周末和节假日上午9∶30-10∶30,下午6∶00-9∶00。活动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习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平时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以案说法”案例三大块内容为主。为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市司法局整合涪城区、游仙区、四个经济园区的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志愿者资源,采用发放法律法规资料和宣传品、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以案说法”案例展示、受理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市司法局还印制了扇子、纸杯、案例活页等法制宣传品8万余份,在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此次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法治绵阳”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推进。
(张入文 本报记者 刘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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