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代扣办理、医保缴费年限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绵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多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绵府发 [2014]16号)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0元(每日57.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2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一市民咨询:我原来在大市社保签订的代扣协议写的是按60%标准缴费,今年听说最低有40%的,在代扣时会不会自动调整为40%?如果想改动标准,怎么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2014年城镇职工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新增了40%和50%的标准,所签订的代扣协议,如果你本人不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来更改,是不会有变动的,仍然按照原来的60%标准(5882.4元)代扣。请你在协议约定的代扣时间(养老保险每年在8月10日到10月10日)期间,将钱存在签约建行卡上,以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如果要变动缴费标准,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签约建行卡,到社保大厅窗口办理。
一市民咨询: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需要缴多少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不足20年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7%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趸缴补足20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愿一次性趸缴的,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不缴纳一次性趸缴费用,终止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城镇居民医保需要一直缴费。 (本报记者 蒋琳琳 实习生 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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