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顾星和 记者 王耘)记者日前从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获悉,绵阳市今年从7月30日启动“卫剑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专项监督检查供水单位353家,对78家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据介绍,“卫剑2号”是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根据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下发的《关于开展卫剑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重点对管辖范围内市政集中式供水水厂、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情况,水质自检项目开展情况,水质检测资料报送情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使用、维护情况,用于饮用水的化学处理剂(絮凝剂、消毒剂)、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现场检测水质消毒剂余量等内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
据统计,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供水单位353家(其中,市政集中式供水水厂、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水厂252家,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单位101家),城市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农村日供水百吨以上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42.73%,有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344人(含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单位101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达到93.76%,供水单位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达到78.19%,现场检测水质消毒剂余量合格率达到91.88%。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城市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农村日供水百吨以上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42.73%。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达到93.76%,供水单位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达到78.19%,现场检测水质消毒剂余量合格率达到91.88%。
执法人员对78家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10家,罚款5家。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了供水单位依法取水、制水、管水、净化、消毒、供水等法律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规范管理的自觉性,有效防范了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护卫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闻推荐
暑假,妈妈带我到九寨沟、若尔盖草原、黄河九曲第一湾等地方去游玩。我们先到了九寨沟。九寨沟真美丽呀!老虎海的水蓝蓝的,有一群小鹅在水里快活地玩耍。五花海里的水中间是白色的,周围却是蓝...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