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慢性病人怎样购买便宜又正规的慢性病药品?医保统筹基金怎样管理使用才更科学规范?如何更好地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市医保局近日与城区39家零售药店签订了《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这意味着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并通过审核的慢性病职工,在这39家定点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时,可享受慢性病补贴。
□本报记者廖姝安峥
原因
规范管理
基金运行更安全
由于关系着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医疗保险基金的科学管理、安全运行,不仅是参保人员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医保机构不断努力的方向。“签订本次协议,既能为慢性病参保职工减轻经济负担,也是规范基金管理的一种手段。”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绵阳市出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并通过审核的慢性病职工,患一种慢性病的每年最高可享受700元的补助,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补助。“未规范前,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将这笔补助金直接存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医保卡上。”该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方式有好处也有弊端,“好处是减轻了慢性病参保职工的购药负担,弊端就是无法保证这笔补助资金的正确用途,参保人员可以拿着这笔钱购买任何药品,这显然不符合出台这项优惠政策的初衷。”
为了更好地处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关系,结合绵阳市实际,市医保局计划与城区的零售药店签订《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时,只要当年个人账户余额为0元,仅需支付药品正价30%的费用,便可买走药品,其余70%的费用,由市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基金补贴最高额度仍为每人患一种慢性病为700元/年,两种及以上的慢性病为1000元/年。“这样,既能减轻参保的慢性病职工购药成本,也能确保基金专款专用。”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定点
综合考核
基本覆盖主城区
方向明确了,怎样确定零售药店为定点药店?
2月以来,市医保局与涪城区、游仙区、经开区等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前往城区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调研,综合考虑药店定点资质、历年履行定点协议情况、规模、内设情况、地理位置、经营信誉等因素,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批后,最终确定39家药店为市本级门诊慢性病划卡结算临时定点零售药店,基本覆盖主城区。“这39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期限至今年9月30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期间,医保部门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定点零售药店是否按规定履行服务协议。若查实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出售假药、劣药,刷卡金额每日超过200元,不依照处方调剂和购药登记不详等违规情况,将按照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违反协议的药店将予以淘汰。
在9月30日前,市人社部门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服务期限为3年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慢性病职工提供更多、更实惠的购药选择。
反响
监管给力
定点药店实惠又安心
昨日,记者走访城区部分签约药店,发现药店门口已经贴出了新政策实施文件,并鲜明地标注“慢性病定点药店”字样。
涪城路47—2号的荣盛大药房是此次协议中签约的药店之一,药店姓叶的药师向记者介绍,新规实施以来,对药店的影响不大,她们还是同往常一样,为前来买药的患者提供咨询,只要符合标准,购买的是国药准字号的慢性病药,他们都将详细登记并拿药。
“定点药店的要求更高,既能保证药店规范经营,也能让参保人员买到更加实惠又放心的药品。”叶女士告诉记者,针对不了解情况的参保人员,她们还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与医保经办机构配合,备足慢性病药品,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家住游仙区的安大爷今年60岁,患高血压已有5年,2011年申报了职工慢性病补贴。得知参保人员可以在城区39家定点药店划卡购买慢性病药品后,安大爷表示,这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享受补贴的门槛更高了,但是相关部门的监管肯定会更加规范和给力,更能确保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保证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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