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园艺新城城市次中心的建设,提升绵阳城市形象,提升片区的商业服务水平,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地块拟建第四代商业综合体。但原规划条件是基于传统商业模式编制,建筑密度偏小,无法达到要求。为使该区域规划建设合法合规,同时为了整合片区资源,需对该地块拍卖规划条件进行相应调整。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绵阳市科创园区上马村和八角村,北邻科技城创新中心,南邻创业大道,东至园兴东路,西至园兴路。调整涉及的用地面积约12公顷。根据《科创区上马、八角村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绵城规设[2013]267号),该两地块指标如下:
调整前序号
12地块A地块B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商业、商务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46283.0
30209.6
容积率
≤2.7≤2.7
建筑密度
≤35%≤50%
建筑限高≤55米≤55米绿地率≥36%≥10%
调整后序号
12地块A地块B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商业、商务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46283.0
30209.6
容积率
≤2.7≤2.7
建筑密度
≤60%≤60%
建筑限高≤55米≤55米绿地率≥15%≥10%
调整前调整后
二、调整内容
结合该地块现状及建设需求要求,经论证,建议调整如下:(一)密度问题。为建设园艺城市次中心,提升片区商业服务水平,地块拟建第四代商业综合体,根据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第四代商业综合体建设经验,项目的建筑密度均大于60%,但原密度指标是基于传统商业模式制定,无法达到要求。此外,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第七条规定,建筑密度指标不属强制性指标,本次规划调整拟根据第四代商业综合体的要求将密度指标调整为60%。(二)绿地问题。按照城市设计导则,A地块中部的集中绿地与北侧创新中心的带状集中绿地相互贯通融合,规划意图是为形成带状开敞空间。若全部种草,则降低了公众的可达性,不利于人流疏散。为丰富绿地使用功能提高公众参与性,方案中将A地块集中绿地进行进一步细化,通过将绿地与广场结合,提升为可供市民交流休憩场所,降低了A地块绿地面积,调整后A地块绿地率为15%。
地块项目效果合成图地块项目效果图地块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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