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拖挂车在高速路上与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民警在对案件的调查中发现,持B2驾照的徐某没有驾驶拖挂车的资格,徐某对此称,自己连考三次A2驾驶证都没有通过,于是开起拖挂车“练练手”。
■实习记者何安安
去年11月4日上午10时许,徐某驾驶一辆牌照为鲁Q的拖挂车,行驶至G5京昆高速绵阳段时,与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人轻微伤,两车受损,经过事故认定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民警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持B2驾照的徐某没有驾驶重型拖挂车的资格,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经过对徐某的询问民警得知,徐某正在增驾A2的驾照,但由于考了三次都没有通过,又加上自己请的驾驶员临时有事,所以就大起胆子开起拖挂车练练手,没想到发生事故。事发后,民警对徐某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于2019年1月9日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000元。
据四川高速公路公安二分局一大队民警统计,自今年1月1日至10日,短短十天时间一大队已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5起,行政拘留5人。针对以上行为,一大队不仅加强了收费站和服务区等站口的执法力度,也加强了警力配置,最大化将警力摆放路面。
同时,民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将至,要更加注意交通安全,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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