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烨)记者日前从市统计局获悉,为确保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发出《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三要求”贯彻省通知精神和做好全市数据质量控制有关工作。
“最核心的重点是要依法普查,严守普查纪律。”据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以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天津、吉林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为戒,提高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六必须、六严禁”工作要求,规范现场登记操作流程,规范整理基层基础资料,规范保存数据采集原始依据,严格遵守普查纪律,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其次是要加强指导,做好异动监测。”该负责人表示,《通知》还要求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对普查登记和审核验收的组织领导,加强现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异动监测,及时核实纠正数据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错项漏项和极值问题,抓紧做好市经普办已发出查询函问题的核实和回复;加强统筹协调,集中专业、部门力量,强化数据上报后的逐级审核把关、评估分析和验收。
《通知》要求,要加大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有效解决登记过程和审核查询过程中的问题。普查登记数据必须100%经普查对象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修改普查对象如实申报的普查数据。该负责人表示,“同时,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处理登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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