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案\情\回\放
3月15日,本报刊发《快递包裹里溜出一条蟒》,报道了去年5月,绵阳人小巍误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球蟒当宠物,从一广东网友处花1850元购得10条球蟒(其中在快递运输中死亡1条,自养死亡4条)。同年6月至7月,小巍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网友,以快递邮寄方式将剩余存活的5条球蟒以每条30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内蒙古呼和浩特、四川成都、云南保山、上海浦东新区、山东济南的5人。2018年7月,球蟒在运输过程中,被呼和浩特市某快递公司发现,遂报案并移交至当地森林公安局。
“现在开庭!”昨(15日)下午2点,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小巍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涪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刘聪何香锐记者李浩瑄文/图
非法买卖球蟒,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万元
庭审中,该案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对小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起诉书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称,经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球蟒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相关规定,被告小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球蟒属蛇目蟒科,其基准价值为1000元,五倍核算为5000元,小巍自养中死亡的4条球蟒价值20000元,故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000元。小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家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被告小巍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小巍赔偿损失2000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经过缜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小巍做了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快递员被辞退,快递公司被停业整顿30天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就是说,驯养国家保护动物,必须经林业部门批准,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在取得合法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前提下,要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仍然需经林业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销售利用。
“擅自买卖饲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仅触犯刑法,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而且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承担公益经济赔偿。在此,提醒大家在买卖饲养宠物时,首先要对照宠物品种,先查询《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单》等资料,看你想买卖饲养的宠物是否位列其中,其次务必到正规的交易市场购买并索取相应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公益诉讼起诉人龚群说。
据了解,从小巍处购买球蟒的5个人平均年龄不到22岁,有3人是在校学生,其中2人还未成年,1名高三学生因高考被取保候审,都将面临法律制裁。另外,接收运输球蟒的快递员被公司辞退,快递公司被行政处罚停业整顿30天。
新闻推荐
男传播淫秽物品案并不少见,但近日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却有点特别,因为案中被告人谢某上传至网络的淫秽视频都源于...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