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浩 贾羽)14日,绵阳经开区法院第一件自诉拒执案件尘埃落定,实现当日拘留、当日立案、当天执行完毕的良好效果。
程某某申请执行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周某某未在指定期间内申报财产和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其名下存款3.8万元支取,且两次拒绝按传唤要求到场说明情况。执行干警收集证据材料后移送犯罪线索,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完成前期初步审查。14日11点,执行干警找到周某某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申请人程某某随即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周某某请求允许其向家属寻求资金支持,很快筹齐案款10.9万余元。在周某某的恳请下,程某某出具书面刑事自诉谅解书并撤回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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