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三台县秋林镇女子周某,在秋林镇与协和乡共有三个丈夫。近日,经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三台县人法院审理后,对这起罕见的重婚案件作出判决:以重婚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98年,时年17岁的周某,虚报年龄至20岁,与当地男子陈某办理了结婚证。一年后,生下女儿,从此过着和普通夫妻一样的生活。2006年6月的一天,周某带着放暑假的女儿外出玩,直到当年9月,她一人独自回家,却没有女儿的身影。陈某再三打听,得知自己的女儿已在协和小学上学,而周某也住进了别的男人家中。当陈某找上门时,周某说:“你懒得很,我不想和你生活下去了,我们离婚吧。”
陈某领走了女儿,就这样,周某和一名叫建平的男子生活在一起。建平是协和乡红花园村人,其后的几年间,周某与建平生育了两个女儿。2010年,建平在新疆务工时因意外去世。
2011年,按照乡间习俗摆了酒席,在亲友见证下,周某与协和乡红花园村村民谌某某“结婚”,虽然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结婚证,但是从那以后,他们就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
2014年2月,陈某突然听人说周某在协和乡与人同居。于是,多年寻妻未果的周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了协和乡,果真打听到了周某在协和乡的地址。
敲开周某在协和乡的家门,一个老大娘开门问陈某:“我是周某的老人婆妈,你找周某有啥事情?”陈某不相信老大娘的话,但是,从屋里跑出来的两个小女孩子,指着周某的照片说:“这是我妈妈……”老大娘见陈某还是不相信,就拿出一张“结婚”照片,与男子合影的女人正是周某。
认为妻子再也不会回到自己身边的陈某,一怒之下去派出所报了案。近日,三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杜伟 本报记者 田明霞 实习生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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