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清明节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千百年来,每年这个时候,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或扫墓祭祖,追思先人,或踏青郊游,享受大自然的清新。清明节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通过节日、聚会、风俗习惯的传承,它凝聚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抒发人们尊祖敬宗、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在新时期,继承清明节丰富的文化习俗,弘扬其深厚的文化内涵,无疑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
清明节蕴含了哪些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清明祭祀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我们现代人该以何种有意义和有内涵的方式去祭祀祖先?本期《理论周刊》邀请专家学者,为大家阐述清明节中蕴含的儒道文化和追溯清明祭祀的历史渊源。
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一到,我国大部分地区暖风吹拂,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有着悠久农耕传统的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植树造林,莫过清明”“清明前后,点瓜种豆”等农谚,形象地彰显清明节这一表征物候的节气,对安排农事活动的指导意义。君不见,近日来,整个大成都气候转暖,草木发芽,桃红柳绿,万物竞长,春意正浓——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
清明节:凸显人生终极关怀
“我是谁?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此乃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所具有的“终极关怀”之主要体现;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生来拥有又最为尊贵的东西,“生”与“死”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终极关怀”的核心问题。无论是观照历史和现实,还是审视理论与实践,我们都不难看出,清明节除了表征物候,对安排农事活动的指导意义外,其内蕴的文化意义更为丰厚:从最初的清明节气到今天的清明节,经历了从自然到人文、从物质到精神的演进。
具体而言,清明节起初仅为时令的标志,纯粹表征物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朝代的更迭,清明在唐宋后具有了时令与节日的双重意义,并且其节俗意义日渐增强。唐玄宗曾以政令的形式将民间扫墓的风俗固定在清明前的寒食节,祭墓风俗因此扩大到整个社会。由于寒食与清明节气相连,在唐朝已将寒食清明并称。到宋朝,清明已基本上完成了对寒食的置代,除禁火冷食仍为寒食特有之外,清明已承担了许多原属于寒食的节俗功能。清明也由原来的节气日演变为扫墓、祭奠的民俗节日。
作为凸显“终极关怀”的文化节日——清明节,首先是国人祭奠祖先、亲人,缅怀先人、亲人的节日。在中国人的灵魂深处,祖先、亲人的墓地、骨灰存放之处,不仅是生命之根,同时也是情感之结。清明节祭奠,是一种仪式,但其背后的情和理,又远远超越了仪式的范畴;清明期间,人们在先祖、亲人坟前或骨灰存放之处放一挂鞭炮,烧一沓纸钱,献一束鲜花,看袅袅青烟腾上天空,听声声爆竹相继炸裂,那一刻,不仅仅是生者向逝者的致意,更是对“生”与“死”的思考。国人通过扫墓,抚摸先人、亲人的墓碑、骨灰盒,犹如抚摸先人、亲人的身体、灵魂,一面重温生我育我的恩情,追忆住昔相处的日子,感念“你在里头、我在外头”的悲怆,一面领悟生命的真谛,思考人生的价值。在“生”与“死”的感悟中,灵魂受到洗礼和净化。有鉴于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清明节就是中国人处理“生”与“死”的联系、连接、沟通的时节,凸显中国人的“终极关怀”。进而言之,清明节是集中体现中华民族的生命精神、最富有“终极关怀”的中华传统节日。
作为凸显“终极关怀”的文化节日——清明节,其次是中华民族认祖归宗的纽带。中华民族根脉意识源远流长,中国子民难忘故土的情缘至今依然。时至今日,祭祖仍为中华民族的大事。每年清明时节,不仅定居大陆的炎黄子孙要上坟祭扫,众多港澳台同胞、旅居海外的华人,也纷纷赶回祖籍,祭奠祖灵。今年3月18日(农历二月初十),港澳台同胞、旅居海外的华人代表以及大陆3600余名华夏儿女代表齐聚绵阳市盐亭县,满怀虔诚地参加祭祀嫘祖(黄帝元妃,蚕桑文化和丝绸文明的发明创造者),炎黄子孙的亲情在这里汇集、凝聚,从敬献花篮、诚上高香、虔诚叩拜的肢体语言和仪式中,我们感同身受的是“血浓于水”的华夏情缘。
清明节:体现儒家人伦观念
儒家最重视人伦问题,“仁”与“礼”的有机统一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强调“仁者爱人”,其人伦观念借助于“礼”,要求上至君王诸侯,下至庶子小人,必须遵循“礼”;延伸之,对待人的死也同样要施之以“仁”和“礼”。孔子要求,“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儒家对于生死的观念有着一整套符合“仁”与“礼”的完整体系,重生而不贪生,讳死而不惧死。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孔子就曾站在江边感叹生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光阴似箭,时不再来,人的生命也就如同滔滔江流一般,一去不再复返,儒家超越这一残酷现实的途径有二:一是将个体之生命与亲人之生命沟通,将自我与家庭、家族融会,这样,个体生命虽然必在某时某地归于终结,但血脉却在家庭、家族中绵延不绝,此为“虽死犹生”;二是善用自己所能把握的“生”,活出自己的价值——活着的时候努力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当离开人世的时候,心也是安宁的、无愧的,此谓“安心离去”。具有鲜明入世特征的儒家,强调生命的本质不在来世,而在现世,能够善始善终,生命的价值感就在其中。“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荀子·礼论》)儒家生死观集中体现为“敬始、慎终、追远”。
清明节祭祀先人、亲人,即儒家所谓的“追远”。清明节祭祖扫墓、追念先人功德、感悟亲人温情的活动,与儒家重视人伦、崇拜祖先、倡导“仁”与“礼”有着深刻的关系;而儒家这种“追远”人伦文化,正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得以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柱,它有助于在古人与今人、前人与后人之间建立和谐的代际关系,有助于在不幸逝世的亲人与健在的人们之间建立和谐的亲情关系,进而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清明节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正缘于这种人伦根基。
清明节:彰显道家生命哲学
与儒家并称中华“显学”的道家,早在2000多年前就曾思考并回答过万物(包括生命)起源问题——道家第一号代表人物老子在其《道德经》中强调:“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认为,“道”是天下万物的共同起源,“道”是没有终点和起点的,然而,世间的一切事物却都有生死;生的到来,是不能推却的,生的离去,是不能阻止的。道家第二号代表人物庄子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生死死,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自然的常态。庄子说:“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庄子·大宗师》)”就是说,活着的时候要心安、满足,临死的时候要顺从,不必过于悲伤,得(生)失(死)都是自然的过程,在庄子看来,死亡如春夏秋冬一样,是自然的过程,不仅不必悲伤,而且是一种“乐”。
总之,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追求“天人合一”,其生命哲学清醒地认识到,世间一切事物以其特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式存在,人无论是个体还是类,其“生”只是由于自然的时运,其“死”也不过是顺从自然本身的变化。在道家生命哲学的视界中,人之死亡就像昼夜更替、四季变换一样平常无奇,不必为了自己的长寿诉求而贪生怕死。人的主观愿望改变不了生死,就只能视生死为一,以平和、超脱的心态顺应自然的变化与更替,从而达到超越生死、哀乐不入的旷达的精神境界。显然,道家生命哲学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文化精髓。
道家上述对“生”与“死”的豁达,“润物细无声”地浸润儒道互补的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让百姓透过祭祀先人、亲人的活动,从豁达中悟得真理,由欢乐中升华生命——人生在世,当安时处顺,视生死为自然,不为哀乐相困,不为外物所役。
深受道家豁达生死观浸润的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演变至今,已成为一个全民共享的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前面已经阐明,清明节既是一个表征物候的自然节气,又是一个儒道互补的文化节日,她乃融合了“节气”与“节俗”的综合节日——就其表征物候的自然节气角度观照,清明排在春分之后,此时大地回春,天气转暖,到处生机勃勃,人们踏青郊游,回归自然,可谓顺应天时,有助于吸纳大自然纯阳之气,驱散积郁寒气;就其内蕴的生死观及文化审视,人们借祭祀先人、亲人之机,家人乃至家族团聚、娱乐嬉戏、饮酒欢宴,有助于超越生死、有助于减轻身体痛苦、有助于排除灵魂纷扰、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
(作者:四川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伦理学会理事、四川省伦理学会副会长)
节日博览
国外也有类似我国清明节的活动
慎终追远,祭奠祖先,缅怀先人,激励后者不只是中国人的专利。世界各国亦有类似于我国清明节的活动。
5月6日:叙利亚的烈士节。当晚政府要员设宴款待烈士亲属。
5月30日:美国大多数州的“阵亡将士纪念日”。
9月1日:突尼斯的全国扫墓日,又叫英雄节,用以纪念在独立斗争中殉国的烈士。
10月31日:墨西哥的亡灵节,晚上人们穿着奇装异服,戴上祖辈相传的假面具,对着先人的亡灵又唱又跳,相传这源自印第安人的风俗。
11月1日:法国的万灵节,人们除祭扫先人陵墓,还到巴黎公社纪念碑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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