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集中宣判现场。
4月28日上午,阆中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涉及强奸、贩毒、诈骗等罪名的9起刑事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到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刑罚,其中情节较重的凌某犯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袁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处十年有期徒刑。集中宣判
9 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震慑犯罪分子
4月28日上午10时,随着行政审判庭庭长崇阳敲下法槌,本次集中宣判正式开庭。9名被告人陆续被带上法庭,审判人员先后宣读了9名被告人的刑事判决书。
据崇阳介绍,本次集中宣判的9起刑事案件,涉案情节轻重差别较大,既有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也有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这次集中宣判,合理利用了法庭审判资源,达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市起到了良好作用。”崇阳称,自南充开展“平安南充,百日整治”活动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集中审判力量,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及时纠正社会不良之风。案情摘要
90后女孩多次贩毒 终落法网
袁某,因嫌打工赚钱太慢,遂走上贩毒道路。不料在2014年9月12日,袁某在阆中市公园路一小区门口,与吸毒人员进行毒品交易时,被阆中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随后民警对其两处住所进行搜查,分别查出冰毒7袋14.7767克、麻古26粒14.7767克,且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咖啡因成分。据公安机关查实:自2014年4月以来,袁某共计贩***23.5010克,麻古2.6278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酒后驾车出事故 嚣张报警
2013年12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凌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阆中市华胥路,撞上路边的钢管展架。凌某认为应该找人赔偿,于是报警。他将摩托车骑至阆中市行政中心大门口,要政府出面解决。在凌某与保安争吵过程中,交警赶到现场,让其先冷静下来。凌某不但不听从交警的安排,还将自己的摩托车踢倒在地,又对警车连踢几脚,交警制止其行为后,请求派出所民警支援。
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要求凌某听从交警处理,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凌某则打开摩托车油缸盖,将燃着的烟头对着油缸口上方,扬言如不服从他的要求,就炸车。现场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控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晚,在凌某的血液样品检测中,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最终法院以凌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王林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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