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5天
■地表水水质常年达Ⅲ类水质标准
■嘉陵江阆中段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邓斌
防洪堤上的绿维生态袋里长出嫩绿的草苗,栏杆旁的花箱内鲜花绽放,滨江路生态文化景观走廊成为阆中夏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按照“景城一体”的发展思路,阆中坚持生态打底,推动绿色发展。去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5天,无重度污染天气;地表水水质常年达Ⅲ类标准;嘉陵江阆中段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增绿城市人均绿地面积9.5平方米
近年来,阆中市在国家森林公园、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品牌创建的基础上,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依托“品牌创建”这一有效载体,织就一张山水保护安全网。
建立生态保护网络体系,积极实施生态细胞工程,该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地市级生态乡镇25个、市级绿色学校72个。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生态保护,该市完善了生态保护体系。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嘉陵江阆中段绿色生态走廊建设,该市努力把嘉陵江阆中段打造成集生态、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水上绿色生态走廊。斥资2亿元为构溪河湿地“保湿”,完善湿地保护设施,该市将建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为丰富生态产业发展内容,该市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农业模式,流转土地4万亩,建设集农业观光、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江东农业园区,惠及6个乡镇、40个行政村。一系列“保湿”、增绿工程,让该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6%,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并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治污划定红线保护生态环境
阆中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环保工作举措,严格环保审批把关,全市环保水平持续提高。
该市建立生态管理责任机制,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划定生态红线,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严格执行《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与此同时,该市出台加强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环保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人头,严格督察督办,逗硬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着力保护城周山体、水体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尽力做到不乱挖乱填,有力地保护了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环境。把环保工作作为全市一项综合性工作来抓,建立了由环保局牵头,国土、住建、城管、水务、林业、农牧业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目标,统筹抓好生态林业建设、水资源保护、扬尘治理、地灾生态修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监管等具体工作,严格实行定期督察和考核,形成了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投入6000余万元,实施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和滨江路沿线排污口整治,老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投入8000余万元,建成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七江新区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将于6月投入使用。一批环保项目加快实施,使城市环保设施建设力度更大。
乡镇环保设施建设也明显提速,从2013年起,该市将分4年建成4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截至目前,前两批2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达5000吨以上,第三批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
为着力保护该市“一江四河”水环境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该市划定了江南饮用水源保护区、东河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42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限期整治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启动江南取水口迁建项目。严格按“两配套、两分离”标准,规范4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杜绝养殖废水直排;投资6000余万元实施中央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解决57个行政村的14.7万群众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问题。在离城区较远的中心集镇建立了垃圾填埋场,添置垃圾清运车28辆、垃圾桶3672个,落实清扫保洁人员1700余人。
阆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已完成60%,争取6月底通过省级技术核查,11月底通过验收,年底争创成功。还将抓好城市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今年计划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同时对已建成的21个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年内争取建成10个中心集镇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套建成周边乡镇垃圾转运站。抓好“一江四河”水资源保护,整治解元、木兰等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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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准入制严禁“三高”企业入阆
(邓斌)《阆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嘉陵江流域前列,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此,面对日益突出的城市污染,阆中打响了一场减排治污的攻坚战。
据介绍,新《环保法》颁布后,该市对建设项目、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处置及废水处理等8个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和专项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2015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3起,约谈企业5家,责令55家企业(单位、个体)限期整改,执行罚款70余万元,环保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遏制。加大对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群众关注和举报热点问题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及时启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连日计罚等手段,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规划了“一城市双水源三水厂”城市供水格局;整治了城区沿江排污口,取缔了姜家拐肉牛屠宰场,开工建设“一江四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站,治理了突出环境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同时,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该市牢牢把住环评审批和总量前置两道关口,强化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三高”企业和项目进入阆中。去年,落实了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宜华木业、澜沧江啤酒、东达立新、加加食品二期、非洲工业贸易园等重大招引项目的环评审批;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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