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浪涛 记者 陈宇恒)昨日,记者获悉,嘉陵区人民法院因及时查封一家装饰公司,使得被拖欠工资的张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共计10万余元。
2010年5月,张某通过应聘成为南充市某装饰公司的员工,但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我心想,有份工作就先做,劳动合同以后再签也可以。”昨日上午,张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一直到2013年,公司都没和他签劳动合同。更让他气愤的是,2013年8月,公司单方面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全公司发布了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信息,并停止支付他的工资。
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张某将该装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经嘉陵区人民法院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装饰公司支付给张某经济赔偿金5.25万元、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5万元,共计10.75万元。判决生效后,这家装饰公司并未按期履行,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后来,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装饰公司为了规避法律,其业务账目往来未通过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基本账户上只有5万元。“法院立即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强制划扣。之后,执行法官继续与该公司的法人黄某进行交涉,但黄某一直刻意躲避。”嘉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对记者说,每次与黄某联系,他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就算法官告知黄某,若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将会对他采取拘留等处罚,黄某仍然置若罔闻。
无奈之下,2015年1月底,执行法官带领干警对装饰公司进行依法搜查,并予以查封。由于该公司被查封后无法开展业务。公司被查封当天,黄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
新闻推荐
(见习记者吴金龙)2月5日,南充市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暨全市残联工作会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残工委主任、市残联主席团主席朱家媛出席会议。朱家媛在讲话中要求,要准确把握当前残疾人...
南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充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