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扬 王艳艳)为普及禁毒知识,警示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毒品。6月18日,南充五中30余名师生走进顺庆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庭审。
当天上午10时,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唐某、张某贩卖毒品案。据了解,唐某和张某均系吸毒人员。今年3月13日,吸毒人员蒋某打电话联系唐某,称要到唐某处购买毒品。3月13日下午4时许,唐某指使张某将价值300元的冰毒给蒋某送去,并承诺事后给张某50元作为报酬。张某按照唐某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蒋某取得联系后,约定在南充火车站旁一宾馆内进行交易。双方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收缴毒品0.6369克。
随后,公安机关对唐某实施抓捕。在唐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白色晶体状物品1袋、红色药丸状物品2颗,还有一些吸毒工具。经鉴定,白色晶体状物品净重0.5309克,红色药丸状物品净重0.1827克,均系毒品。
3月14日,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唐某、张某的决定。6月8日,检察机关指控唐某、张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唐某、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一审判决,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审判结束后,法官向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的分类及危害,告诫同学们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毒品案件庭审,对毒品犯罪有了新的认识,一定会引以为戒,自觉抵制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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