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嘉平
法者,治之端也。在刚刚结束的全市“两会”上,市委书记李仲彬指出,南充是全省第二人口大市、第一兵源大市和劳务输出大市,又是革命老区和老丝绸纺织工业基地,遗留问题多,矛盾复杂,必须坚持法治,必须“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充”。
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市委书记李仲彬非常重视法治南充建设, 针对一些群众 “信闹不信法”、对一些官员乱批条子干扰执法、对一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玩忽职守的现象和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严厉查处。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南充已开启“依法治市”新的航程。建设法治南充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风气,让法治真正成为每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依法治市”才算取得成效。
对领导干部而言, 法治就是依法行政, 依法用权,“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干部是公仆,以为群众谋福祉为第一要务。当前,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玩忽职守、越权行政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 是由于有的领导干部长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虽然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但是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漠视法治,滥用权力,甚至践踏法律,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对执法者而言, 法治就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古人云:“执法者直,则良法可行;执法者枉,则良法可鄙。”执法者正直良善,法律在他们手中才能够形成公正严明的效果。如果执法者循私枉法,擅自变弄法条,蝇营狗苟,非但无法筑牢正义之堤,反而成为蛀溃堤坝的蚁虫。秉公执法、清正严明是执法者基本的职业素养,但对其执法实践还远远不够。每个执法者都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能准确无误地领悟法的原则精神, 在有明确法条时不乱用,在无明确法条时不乱为;每个执法者都应对法律心生敬畏,尊重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每个执法者都应具有 “公仆情怀”,具有“卫士意识”,具有职业担当。
对于广大群众而言, 应相信法治,遵纪守法,履行公民的义务。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治理体系,需要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秩序,促进发展。市民有义务遵纪守法,也有义务推进法治建设。当前,应当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依法治市,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今年1月,李仲彬书记在全市深化巡视整改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带头、四个管好”,讲法纪,懂规矩。在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大会上,他又指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南充干部队伍之所以接二连三出问题,最根本的还是法治观念淡薄,必须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喊醒,把这个“关键少数”抓住,敦促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治市,落实全民普法是重点。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的氛围,就要对一些不知法、 不懂法、 法治意识淡薄的群众讲清“法”与“非法”的界限,法与生活的关系,法与个人命运的关联。小区少数人不缴物管费导致电梯停运, 街头打围作业占用公共道路,车辆出行发生交通事故,个人纠纷需要正当维权,假冒产品伤害消费者权益,一桩桩一件件,平时生活中理不清的事情无一不与法有关。法律法规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和利益的规范,是最公平可信的公共手段。让群众真实具体地感觉到法的力量和边界,就能促使人们自觉信法、用法,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尊严,真正实现“让法治成为公民的一种信仰和追求”。
依法治市,应当“屏蔽”干扰司法的权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都会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致命性的破坏作用。长期以来,司法与权力错综盘节,正当维权遇阻,老百姓依法维权的风险和成本变大, 有的群众片面追求法律之外的救济途径,使整个社会的法治基础和氛围受到损害和挑战。“屏蔽”权力对司法干扰,有利于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保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把干预司法、干扰执法,乱批条子、乱打招呼的行为记录在案,落地查人,坚决遏止这股歪风。
依法治市,应当在地方立法上勇于探索。全国人大通过修订《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方面拥有地方立法权, 这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管理权威, 填补过去在城管和文化保护方面无法可依的空白, 避免类似的执法尴尬。科学立法才能有法可依,才能确保法条的权威。 科学立法, 同样需要清除权力的影子,避免“先拍脑袋、后拍屁股”的不负责任态度,树立全局意识、长远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公共利益和事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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