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易立权)10月26日,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南充市通过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对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
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鼓励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为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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