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甜)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1月27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从1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将针对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超核准范围、方式经营;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药品;违规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中药材染色增重、掺杂使假,药品批发企业擅自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赋码药品扫码上传、核注核销执行不力;执业药师不在岗现象等8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整治行动将充分利用赋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追溯药品购销渠道,彻查非法渠道流入药品。并抽调省级、市级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该撤销GSP认证证书的,将按程序和权限予以撤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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