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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南充日报 2018-02-09 06:01   https://www.yybnet.net/

为加强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一)顺庆区:主城区东至嘉陵江,南至桂花路延长线,西至桂花路、环峰路、师大路三段、潆华大道,北至国道212线、北部新城一路的范围,以及玉屏公园、西山风景区、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片区、火车北站片区、清泉寺片区、恒大绿洲片区。

(二)高坪区:高坪城区东至沪蓉高速、绕城高速,南至都京港,西至嘉陵江,北至小龙片区、现代物流园片区。

(三)嘉陵区:主城区东至嘉陵江,南至嘉陵大道南段(含绿地、国鑫凤垭山)、春江路一段、文峰大道(碧桂园小区),西至北燕大道(西河路南延线至元宝山隧道),北至滨河路、插旗山。

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属地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适时调整。

二、限放区域及时间

禁放区域外为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仅限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正月十五,共计8天,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 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12319、12369。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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