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00余名业主起诉某地产开发公司违约,获得胜诉。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了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成功将1200余万元违约金执行到位, 受到了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家住南充的江某于2014年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内的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该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20日前,向江某交付房屋,但房屋直至2018年7月才通过竣工验收。 而与江某有类似遭遇的购房业主,多达300余人。
江某等人认为, 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遂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房地产公司确已构成违约, 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 遂判令被告公司向300余名业主支付共计1200余万元违约金。
法院判决之后,房地产公司并未履行,江某等业主遂于今年向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向该房地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 通知其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该公司迫于法律的压力, 于近日向业主支付了1200余万元违约金。至此,这起因购房引发的纠纷通过法律程序得以成功化解。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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