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2日, 记者获悉,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残联日前印发了《关于发放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对未享受国家项目补助自费植入人工耳蜗、具有南充市户籍的0至6岁听力残疾儿童(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 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顺庆、高坪、嘉陵三区未享受国家项目补助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残疾儿童家庭,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人的补助;对其他县(市)的残疾儿童家庭,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人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残联还将分别给予2万元/人至5万元/人的补助,补助金额总和不超过6万元/人。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市残联及县(市、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签署意见并盖章。残疾儿童监护人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原件交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填写《南充市残疾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手术补贴资金审批表》。同时,需提供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簿、社保卡等,7至12岁听障儿童需提供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证明,所有资料均需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审定后,对救助人员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补助。
南充晚报记者 王治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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