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淑华 记者 王南桢)近日,仁和区司法局对不服从监管、故意违规、屡教不改,触碰“电网”的社区服刑人员徐某依法收监,并及时向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16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在矫正期间徐某被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为维护社区矫正监管的严肃性,仁和区司法局于9月10日根据相关规定,向西充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徐某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10月8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日前,执法人员已将罪犯徐某送至攀枝花市看守所,依法对徐某实施收监执行刑罚。
据悉,社区矫正虽然是在社区执行刑罚,但绝不意味着逍遥法外,社区矫正是一座“无形的监狱”,仍然有一道无形的“电网”,此次对徐某的收监,让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不可轻易触碰,不能轻易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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