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莹)银饰品加工、铁质农具制作、竹藤编织、蜡染及刺绣技艺……要传承并加大对这些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的保护,没有一定的经费支持是难以做到的。8月22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就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问题与有关部门面对面协商沟通。
我区有11个世居少数民族,是民族文化的“富矿”。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但是民族地区多是贫困地区,投入不足使得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正逐渐削弱。如少数民族服饰逐步消失,承载少数民族文化的歌谣、神话、民间故事的代际传承越来越少,这与我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目标仍有差距。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少数民族界黄济键等11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设立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提案》,建议参照周边省份的做法,在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由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管理,用于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和保护、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濒危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口传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等工作。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第四次主席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
在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上,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等单位与会者表示,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制定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政策措施,对于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族文化活动等,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尽力助推提案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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