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苑长军 通讯员吴晓君)用户透支信用卡后,在银行催还的情况下仍不还钱,就有可能被追究刑责。11月24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通报两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案件,呼吁信用卡用户应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恶意透支被调查
南宁市民银某是一名公司职员,2012年底,30多岁的她为早日摆脱单身,在某相亲网站结识四川的网友廖某。两个月后,银某和廖某在南宁登记结婚。婚后,银某在丈夫的建议下办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后交由丈夫使用。银某称,婚后不到两个月,丈夫廖某就不辞而别,至今没有回来。让她感的棘手的是,丈夫前脚刚走,银行的信用卡账单就寄来了,信用卡被丈夫透支了4.7万多元。
银某收到银行的催还通知后,觉得自己没有能力还钱,也不愿意为丈夫的不负责任而还钱,于是更换了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还钱款。银行多次催还未果后,向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在民警的劝诫教育下,银某最终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银某约定在今年12月底之前,将卡内所欠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6万多元还清。
办案民警称,恶意透支金额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在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或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透支不还或领刑
无独有偶。市民郭某因故意不还透支信用卡的钱,也被警方立案调查。
郭某与丈夫在南宁做生意。2011年12月初,郭某在银行办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0万元的信用卡,办好后就透支24.8万元,买了一辆轿车。随后的一年多里,她每月都按时到银行还款。从今年5月开始,她因生意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就抱着“暂时缓一缓”的想法,停止还款。相关银行发现郭某连续3个月没有还款后,多次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催还欠款,但郭某没有理睬,甚至更换了电话。
多次催缴未果后,银行向青秀警方报案,警方对此事立案侦查。郭某得知银行报案后,仍以为自己只是欠着银行一些钱而已,最多与银行存在民事纠纷,应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后,郭某的家人帮还完所有欠款,以为可以解决此事,但被民警告知郭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警方表示,郭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养成及时还款习惯
办案民警称,信用卡诈骗罪名包括几种情形:使用伪造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从案发的情况来看,信用卡诈骗案中大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办案民警称,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恶意透支,金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青秀警方表示,市民透支信用卡金额1万元以上,且超过3个月不还,就有可能因为恶意透支而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申办和使用信用卡时,须对自己的收入来源、消费习惯和还款能力有理性的认识,养成及时还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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