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段钦中)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明年元旦起,除公安系统外,对继续使用“桂O”车牌者,交警部门将按违规使用车辆号牌查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各级党政机关更换“桂O”车牌的通知精神,今年7月,广西决定把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并作为解决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工作来抓落实。措施出台后,我区交警部门从7月23日起,已停止办理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证的注册登记,并逐步将公务用车“桂O”车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确保今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换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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