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秀区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敢于担当、敢做善成的精神,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实处,深入推进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到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征地拆迁、重大项目落地、旧城改造“三场攻坚战”战绩喜人,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平安和谐、党的建设“六大建设”成果显著,全城区呈现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城区综合实力“一年新提升”目标,荣获“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区”,为提升南宁首位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敢于担当意识,时时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区委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党代会年会和区委常委会,对涉及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勤研究、严部署、促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城区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切实做到“不松手”。区委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高度负责,敢抓敢管,高标准严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不甩手”。区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动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主动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不缩手”。
构建敢于担当体系,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区委首先从自身抓起,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区委重大工作协调制度等多项制度,特别是规范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强化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政务网、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公开接访等监督渠道和方式,初步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廉政监督体系。全面实行干部任前谈话、任中及离任审计和年度述廉述职制度,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和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经营垄断行业和监管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纪检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的“群防”“共防”“联防”防控机制,完善覆盖城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几年来,城区各级各单位共梳理出各类风险点1510个,制定完善防控措施837条,有效地从源头上扼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鼓足敢于担当干劲,紧紧把主体责任抓在实处
区委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突出主责主业,实现“三转”。调整城区纪委内设机构,配强一线办案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高标准推进办案点建设,建立办案人才库,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办案工作强力保障。支持城区纪委清理一般性议事协调机构139个,为城区机关10个党(工)委配备纪委书记,在4个镇、5个街道及仙葫经济开发区各增设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明确城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再兼做政府日常性工作,切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主业和突出抓好“两重两问”工作上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4年1月至11月,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0起,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强化问责问效。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围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敢于动真碰硬,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问责问效。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查工作逾141次,出动督查人员431人次,问责105人,免职6人,政纪处分4人。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青秀区委将充分发扬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狠抓落实,敢做善成,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争当广西县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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