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破格、越级、无职称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范围限定为:从国(境)外、区外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所研究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取得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
■ 港澳台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来桂创新创业人士,与广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广西工作1年以上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报南宁讯(记者/罗琦 通讯员/韦力)日前,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围绕高层次急需紧缺引进人才中职称评审有关问题,从人员范围、评审条件、程序及评审组织等方面做了新的调整。通知明确规定,确系急需紧缺人才的,可破格、越级、无职称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在人员范围方面,主要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限定为从国(境)外、区外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所研究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取得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港澳台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来桂创新创业人士,与广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广西工作1年以上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明确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纳入适用人员范围。
在申报条件方面,亦放宽了资历条件:申报人不受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资历年限限制,可破格、越级、无职称申报,不作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不作继续教育要求等。
在申报程序方面,明确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及管理部门审核的要求,充分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系列对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把握的权利,通过程序上的设计将“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推荐权利交由单位、行业把握。
与一般评审程序不同的是,通过直接评审程序申报的,除了个人外,单位也需要参加评审答辩。
据悉,该通知试行使用期限为下发之日起3年。
新闻推荐
本报南宁讯(记者/黎攀)10月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会议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