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俏莉 记者 韦薇)4月26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军等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传销组织规模庞大,形成的传销网络层级超过20级,参与人数超千人,涉案用于传销活动的公共账户资金往来过亿元。18名被告人均是该传销组织的“老总”。
2013年以来,李某军等18人先后在南宁市以参加“消费投资”行业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据了解,他们要求下线交纳一定数额的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并以此作为参加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然后以由上线人员瓜分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入门者申购虚拟份额最低需要申购1份,最高只能申购21份。在人员的管理上,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划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600份以上的是老总级别。案发时,李某军等18人均已达到老总级别。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认为,18名被告人共同组织、领导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2天。
法官说法
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从3800元到69800元不等,相互介绍参加传销组织人员之间多为朋友、亲戚等关系。一时的贪念使人相信传销骗局,高额的提成诱惑使参加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因而形成恶性循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希望大家通过该案了解传销套路,增强分辨力,以免落入传销骗局。
新闻推荐
关于对G72泉南高速五合立交互通路段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G72泉南高速高速公路改快速路五合立交互通路段沥青路面摊铺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G72泉南高速五合立交...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