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8月1日起,将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8个病种纳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至此,南宁市职工可在门诊刷医保的慢性病病种数量从21个扩大到29个。
统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是确保全市参保职工“同城同待遇”的重要体现。近日发布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扩大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南宁市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进行了调整:
一是从2018年8月1日起,将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8个病种纳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新增病种名称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名称及标准执行,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是将南宁市参保职工血友病、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等2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25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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