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木袅
据《南国早报》报道,一些商家在南宁市区景荣巷私自安装地锁,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当地交警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有商家未按规定自行拆除。
占用公共停车位,除了私装地锁,常见的还有摆凳子、放水桶、停电动车等等。按理说,对这种占用公共资源行径,至少应路见不平一声吼,谁乱霸占须清走。但是,不少人却都选择了默认。因为那些占据物犹如在划禁区,动辄会引发争执、甚至动手,为不惹麻烦,最后多回到靠警察。
警方也很努力。多年来,南宁交警部门持续打击非法私装地锁,还公共资源于全体市民。但正如新闻所显示,一些商家对限期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就此而言,至少反映出执法监督存在有心无力的现实尴尬。
想管的群众发不上力,怕这怕那;城市公共资源不少,而行政执法资源和能力有限,使管理与治理总陷入猫捉老鼠状态。正因此,城市小区一些地方的非法占用公共车位,就像割韭菜般割去一茬又长一茬。
上月,中国法院网报道了一起因非法私装地锁绊倒他人导致受伤案例,指出私装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不难看到,在公共资源遭到非法占用的种种事件中,其实人人都是受害者,这也决定了预防和治理非法占用公共资源,既要强化他律,也要抓好自律。
强化他律,需要强化大众全民监督。城市公共资源涉及者众、分布面广,人人都是使用者,人人也应是监督者,时时都是监督人。对于类似非法地锁强占停车位现象,很多人不是不想监督,而是不敢、不懂、不愿。法律、法规需要明确为监督者撑腰,让民众理直气壮制止非法占用行为,形成乱占必究的浓厚氛围,让想占者打消念头,让已占者自觉收手。通过大众监督、大众治理,弥补执法监督的不足。
非法占据公共资源现象也适用“破窗理论”所提到的后果。如果放任其长期存在,会诱使更多人仿效致此恶行劣迹变本加厉。就此而言,丰富监督治理手段是必要的。而对于那些如“地锁”一样的侵占公共资源者,如何让他们自觉敬畏法律法规,同样需要更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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