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人员正在检查货物。 童怡文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如雨通讯员刘长林)1月14日,记者从海关部门获悉,近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白糖走私案进行了宣判。
经查实,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以范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一般贸易渠道以伪报品名方式,将进口白糖申报成糖果预混粉,逃避海关监管,从广西钦州港口岸走私进口泰国产白砂糖共计11478吨,案值7976.92万元。
钦州海关缉私分局于2020年1月1日立案侦办此案。当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下,南宁海关缉私局与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开展联合行动,共出动警力110余人,在南宁、东兴、石家庄、邢台、杭州等地开展集中抓捕,抓获范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0名,一举打掉涉嫌伪报品名走私白糖团伙4个,现场查扣涉案白糖675吨,冻结涉案账户40余个。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首犯范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200万元,判处该团伙其他主要成员10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至350万元不等的罚金。
知多一点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新闻推荐
评审会现场。由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宣传联盟(以下简称“房地产宣传联盟”)主办的中国房地产行业殿堂级奖项“2020中国地产荣...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