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融安讯(记者王剑 通讯员江世金)刚刚认识半年多,家住南宁市武鸣县的覃先生就与融安籍的莫女士结了婚。婚后3个多月,妻子生下一个男孩,但却不是他的亲骨肉。得知实情后,覃先生将妻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在融安法院办案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这对“闪婚”夫妇“友好”地解除了婚姻关系。
2012年3月,覃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已经32岁的莫女士。在经过短短半年多的恋爱后,两人就于次年1月登记结婚。
3个月后,莫女士就生下了一个男孩。覃先生与莫女士“闪婚闪孕闪生子”,却招来了不少闲言碎语。而覃先生心中也有了芥蒂:妻子与他恋爱期间,还与其他男人接触交往。为了求个明白,去年7月,覃先生带着孩子,到相关机构作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莫女士生育的这个一岁男孩,与他没有亲生血缘关系。
事后,覃先生把鉴定结论告知妻子,双方为此大吵一架。莫女士也不愿多作解释,默默地把孩子接回融安娘家,再也没跟男方联系往来。考虑到双方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覃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诉状请求将小孩判给莫女士抚养,其本人不负担任何抚养、教育及医疗等费用,并要求女方返还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的1万元育儿抚养费,同时另行向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莫女士认为覃先生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不实,表示自己愿与男方离婚,但对覃先生提出的育儿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则坚决不予同意。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双方婚内所生小孩由莫女士抚养,覃先生不负担任何抚养、教育及医疗等费用,同时男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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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鸣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