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实施普润镇清澜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本项目采取招商模式进行建设,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隆昌县普润镇场镇社区三组。
2.建设项目名称及规模:
隆昌县普润镇清澜生态湿地工程,清澜生态湿地总面积28443平方米,规划休闲广场1800平方米,中式回廊45米,宽3米,亲水码头240平方米,凉亭2处,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等工程小项。配套完成绿化、亮化、排污等基础设施。
3.建设工期:5个月。
4.投资金额:
隆昌县普润镇清澜生态湿地概算投资人民币320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
投资商对本项目建设全额垫资。
三、项目回购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按审计决算价分期回购。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3.投资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保证金到账证明,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资人提供公司简介、业绩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011年—2013年三年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项目竞标保证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资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项目竞标保证金32万元(不计息),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隆昌县普润乡财政所
开户行:隆昌县农村信用联社普润分社
账号:88100120001163583(进账单上注明:**公司付隆昌县普润镇清澜生态湿地工程竞标保证金)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 日至2014年5月 16 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隆昌县普润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832-373007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四川招商政务网》、《四川日报》、《四川省建设网》(游动招标公告)和《内江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商须知为准,招商公告及招商须知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隆昌县普润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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