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树良 罗英红)一名男子在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过程中被群众发现,为了脱身,竟使用凶器威胁追赶群众,结果被群众合力制服。日前,隆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李强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6月8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强(30岁,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清泉乡井沟村人)伙同犯罪嫌疑人谌某(在逃)驾车到达隆昌南关,将车子停放在南关牌坊街门口后,李强独自一人下车寻找作案目标,谌某则在车上等候。数分钟后,当李强行至牌坊街春牛坪出口时,发现有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街边,遂准备出手偷车。随即,李强打电话叫谌某过来帮其望风,谌某到达现场后,站在李强10多米远的地方帮助望风,李强则使用自制的开锁工具盗窃摩托车,但未能把车锁打开。就在李强埋头盗窃摩托车时,被两名群众当场发现,二人大喊一声后,奋力追赶闻风逃窜的李强。见群众紧追不舍,李强转身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挥舞着凶器反扑向追赶之人,试图抗拒,但最终被周围群众合力制服。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强实施盗窃时抗拒抓捕和使用凶器相威胁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7月4日以犯罪嫌疑人李强涉嫌犯抢劫罪做出逮捕决定。9月29日,检察机关按司法程序以被告人李强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新闻推荐
◇本报实习生朱怡雨文/图“一阵惨叫声,当年20岁的杨伟随着鸡公车从家门口滚到了坡坎下,从此灾难相伴。”双凤镇党政办副主任翁信华介绍道。究竟是如何出现的意外,杨伟的母亲把记忆拉回...
隆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隆昌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