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凌晨,隆昌“6·24”制造、贩卖毒品案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分别在隆昌、泸县、荣昌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大量制毒工具、材料。其中,隆昌籍男子古某某在明知麻黄碱系制毒物品的情况下,仍非法购买、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发现古某某等人系从成都购买回大量制毒原料麻黄草,继而打着制造“洗脚水”的幌子,躲藏在隐蔽之处制造麻黄碱,最后将制成的麻黄碱转卖给他人制造毒品。
近日,被告人古某某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预备),被隆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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