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陈梨媛
隆昌县古湖街道工农村的陈金荣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从2012年开始,他兼任另一职——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从那时起,他便时不时走村串户,了解民情民意,为大家调解纠纷。时间一长,村民一遇到法律上的难题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
“我们不是专业律师,只是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为他们化解纠纷,处理疑难问题。”陈金荣表示,“法律明白人”虽然不同于村里的“法律顾问”,却是法律顾问制度的一项补充。“有些问题不一定上升到法律程序,此时我们‘法律明白人\’就可以发挥作用。”
该村村民邬家兵有两个儿子,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大儿子、儿媳与邬家兵夫妇产生了矛盾,去年矛盾激化出现了打架纠纷。当时邬家兵夫妇觉得很无助,便找到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陈金荣,向他反映情况。
陈金荣了解情况后,不久便来到邬家兵家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邬家兵说,他很感谢陈金荣,同时也意识到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陈书记说的话让大家口服心服,现在家里人都很和睦。
为做一个称职的“法律明白人”,陈金荣平时还要看一些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书籍,比如有关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承包法方面的。在他看来,只有自己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为村民服务,让他们懂得用法律来进行自我规范、自我保护和维权。
据隆昌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程刚介绍,“法律明白人”工程是一项以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村民学法用法典型为目标的一项普法惠民工程,旨在通过“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努力在新农村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它的实施是内江市推进依法治市和“法律七进”工作的重要举措。
2012年,隆昌县正式提出“法律明白人”这一工作称谓,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法律明白人”原则上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也可以由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熟悉法律基本知识、为人公道的其他人员担任,但都要通过人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像陈金荣一样的“法律明白人”,在隆昌县365 个村、47 个社区共有4000多名。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从2014年4月起,该县的县、乡两级共举办“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达400余人次。
“他们本身就是从群众中选出来的,更加了解群众,能站在群众的角度做好群众工作。”程刚说,“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内江市其他县区的广大村(社区)也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了村(居)民在推进依法治理社会中的自治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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