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丁芸芳 实习记者 石代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可以帮助他人换工作、办低保、落实安置房等名义,内江市隆昌县一中年男子多次冒充民政局长招摇撞骗。近日,该男子以招摇撞骗罪被隆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 了 解 ,在 2014 年10-11月期间,内江市隆昌县男子李炳新(化名),先后冒充民政局局长、政府工作人员、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退休干部,在隆昌火车站广场、隆昌县古湖街道文庙坝菜市场、内江市体育场旁以办理老年卡、帮助解决工作、办理五保户和购买安置房等名义,从多名受害者处骗取资金共12580元。
由于李炳新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近日,隆昌县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李炳新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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