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已结束,所有的学生都已回到校园上课。但就读于南充市一所学校的内江隆昌16岁男孩小丁,却再也回不到学校与昔日的同学们一起学习了……
国庆假期里,回家看望家人的小丁,发生了意外。10月2日晚,他和朋友外出玩耍时,乘坐摩托车在自乐高速一处施工路段发生意外。受伤的小丁被送往隆昌县人民医院抢救。后经医院抢救,宣布为脑死亡。
为了让儿子的生命得到延续,虽有百般不舍,但在几番思量后,小丁的父母郑重作出决定,将孩子尚还完好的器官——眼角膜、肝、肾等无偿捐献,希望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本报记者 曾利军 实习生 刘蕊 王涛 文/图
■ 假期遇意外 花季少年脑死亡
有两个儿子,夫妻二人又都有稳定的工作。在隆昌县龙市镇,凡是认识丁军(化名)夫妇的人都知道,他们家有两个孝顺、懂事的儿子,夫妻感情好,家庭非常幸福。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在10月2日晚,传出了一个噩耗。丁军16岁的大儿子小丁遭遇意外,经医院抢救后宣布脑死亡。
10月10日,丁军的妻子陈秀(化名)回忆当晚的情形说,事发当晚,她8点过洗漱后,刚躺在床上,手机就响了。儿子的一个同学打电话说:“阿姨,你快来,小丁出事了。”
“咋子了,你们在哪里?”听到儿子出事的消息后,陈秀挂断电话立马从床上翻身起来,穿上鞋子朝着事发地点跑去。
“我赶到现场时,儿子已经昏迷了。”陈秀说,之后,“120”急救车赶到了现场,将小丁送入到隆昌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因抢救无效,宣布脑死亡。
陈秀说:“儿子生前原本在南充一所学校读书,国庆放假回家看望家人。事发当晚,他和几个同学出去玩耍时,因所乘摩托车误入自乐高速一处施工路段而发生意外。”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
■ 父母郑重作决定
无偿捐献儿子器官
10月8日,在医院抢救无效后,参与抢救小丁的一名医务工作者提出建议:希望丁军夫妇能够考虑将小丁的部分器官捐献出来,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患者。
丁军说,当他听到那名医务工作者的建议,自己几番思量后,表示愿意将儿子尚还完好的器官捐献出来。
“虽然有万般不舍,但想到将儿子的器官捐献出去后,能够救助更多的人,自己心里也多了一丝寄托和念想。”陈秀说,在丈夫和小丁姑妈的劝说下,自己也同意捐献儿子的器官。
10月8日下午2时许,在第三方的见证下,丁军夫妇郑重作出决定,在捐献器官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将儿子尚还完好的器官——眼角膜、肝、肾等器官无偿捐献到四川省人民医院,用于救助需要移植相应器官的患者。
“昨天晚上我看到新闻得知,儿子捐献的部分器官已经通过手术,移植到几名患者身体内。”丁军夫妇说,看到儿子的生命得以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自己心里觉得很欣慰。
■ 面对各种不理解
希望儿子得以“新生”
“我有朋友知道后,直接打电话给我,问我到底得了好多钱,怎么这么狠心,连儿子的全尸都不留。”陈秀说,捐献器官的事,很快就在亲戚、朋友、同事中传开了。得知他们的决定后,大部分人表示支持,但也有一小部分人反对和质疑,认为他们在捐献儿子的器官过程中,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或许某一天,大街上一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他体内有我儿子的一部分,我一定会觉得特别亲切。”丁军说,面对个别亲戚朋友的质疑声,他们回应道:“我们只是单纯地希望儿子得到‘新生\’。”
陈秀说,想到孩子这么小就走了,还没给社会留下点什么。如果捐献器官的话,还能帮助一些人,做父母的也有些念想。
“弟弟和弟妹从未想过钱的问题。8日上午11点到下午2点,他们连饭都顾不上吃,纠结了几个小时,最后做出了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小丁的姑妈丁梅十分支持无偿捐献器官的行为:“哪个孩子不是母亲的心头肉,谁能忍心做这样的决定。但是,可以用侄儿的器官救活更多人,何尝不是生命的延续。”
陈秀有一个侄儿是一名医护人员,也就是丁梅的儿子。听到亲人捐献器官的事情后,侄儿也多次和陈秀交流:“这是一个伟大的决定,更是高尚的行为,也是对医学界的支持。”
■ 同学愿做干女儿
替好友完成未完成的事
自从小丁发生车祸至今,同学兼好友的小湘(化名)不时陪伴在小丁家人的身边。“小丁是个特别好的人,我们是初中同学。”在小湘印象中,小丁待人处事十分热心,同学们都爱和他一起玩。小丁出事后,不少在外地念书的好友纷纷请假赶回内江,只为送别小丁。
“阿姨,别难过了。小丁走了,以后我就做你的干女儿好不好?以后,就让我替小丁完成他还未完成的事情。”握着陈秀的手,小湘似乎更能体会小丁的离开对这个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创伤。
除了小丁生前的同学愿替小丁完成未完成的事以外,小丁父母的同事也力挺捐献器官的决定。
“平时,我们都很重视社会公益、社会爱心。这次在得知陈秀的决定后,我特别感动。”作为陈秀的同事,张宏说:“无偿捐献器官救活他人,这本就是善举。这对夫妻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有机会,我也愿意捐献器官。”据了解,张宏曾多次义务献血,也是红十字会的骨髓捐献志愿者。
■ 红十字会:
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是自愿无偿的
“人体器官和遗体的捐献,都是自愿和无偿的。”10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器官捐献只能在死亡后捐献,活体移植仅限近亲属。如果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是有偿的,那就是违法的。
2007年5月1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据市红十字会资料显示,2008年至今内江市登记器官捐献的近30人(包括多年累加在内江生活或工作的志愿者),登记志愿捐献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百万分之一。其中,最小的仅一岁多,最大的目前已有80多岁,60岁左右的志愿者居多。
■ 为何多数人不愿
捐献人体器官或是遗体?
“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具有无偿和公益性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受传统观念影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故而,很多人对于捐出亲人或自己的器官、遗体,很难接受。
其次,由于人体器官或遗体捐赠需家庭主要成员的同意,大多数时候,家庭成员的意见无法统一。一些开明的老年人,愿意在死后进行遗体捐赠,但是其子女却持反对意见,因为担心背负骂名。从而,在人体器官或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开展以来,还有部分市民暂时无法接受。
■ 市民有无偿捐献器官意愿
应该怎么做?
“一般捐献都应该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是红会和国家卫计委考核发证的人员。”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各市、州红十字会都能代收捐献登记表。
在《四川省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上,需要填写姓名、日期、编号、捐献类别、家庭主要成员意见等,填写后,还会发放一张卡片,上面印有编号,保证一卡一用。
此外,还有两种捐献登记方式,一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线上登记;二是致电当地红十字会或省管理中心索要(邮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特殊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可上门帮助完成登记。
新闻延伸:什么是脑死亡?
现代医学判定的死亡是脑死亡和心跳死亡两种。
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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